陕西宝鸡职工医保可报销部分产后康复项目
根据宝鸡市现行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对产后康复项目的报销需满足特定条件。符合条件的治疗项目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需注意报销比例和限额差异。
一、报销范围与条件
- 治疗性项目可报销:如盆底肌电刺激、腹直肌分离修复等医疗必需的康复治疗,需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诊断证明。
- 非治疗性项目不报销:如产后塑形、美容类项目(如骨盆闭合按摩)属于非医疗行为,医保不予支付。
二、报销比例与流程
- 起付线与比例:宝鸡职工医保住院康复的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为70%-90%;门诊康复需按年度累计费用,超过2000元部分按60%报销。
- 备案要求:需提前向医保局提交《产后康复治疗备案表》,并附主治医师评估报告。
三、注意事项
- 定点机构限制:仅限宝鸡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医保签约的康复专科机构。
- 材料留存:保留发票、费用清单及治疗记录,以便医保审核。
建议参保人提前咨询宝鸡市医保中心(0917-12393)或就诊医院医保办,确认具体项目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