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江苏扬州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康复治疗,符合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2万元。
扬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退休职工)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科接受老年康复治疗时,以下项目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物理治疗(如电疗、光疗、牵引等)
- 运动疗法(含关节活动训练、平衡功能训练等)
- 中医康复(针灸、推拿等传统疗法)
- 康复评定(每疗程限3次)
报销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持有医保卡及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康复治疗医嘱
- 治疗项目属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 累计治疗周期不超过12周/年
费用结算时需注意:
- 起付线:三级医院800元/年,二级医院600元/年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 自费部分:超出医保目录或限额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建议参保人提前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查询具体报销项目,或拨打扬州医保服务热线0514-12393确认治疗机构的医保资质。对于长期康复需求的患者,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备案以提升报销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