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个工作日,线上线下双通道办理,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转诊材料。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特殊门诊转诊,需先经市内定点医院评估开具转诊证明,再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备案,备案完成后可在转入医疗机构享受相应医保待遇,未规范办理转诊将降低报销比例或影响救助资格。
一、办理前提与核心条件
1. 病种范围
需属于安徽省统一的83 种门诊慢特病病种,涵盖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放化疗、靶向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高血压、糖尿病等。其中新增戈谢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等 9 种疾病需额外提供基因检测报告。
2. 转诊必要性情形
-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诊疗条件的;
- 病情复杂需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治疗的;
- 需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治疗的(如靶向治疗、透析等)。
3. 转入机构要求
- 市外综合性医院须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市外专科医院须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转往市外二级及以下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级及以下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不予支付。
二、办理材料清单
| 材料类别 | 具体材料名称 | 核心要求 | 适用情形 |
|---|---|---|---|
| 基础身份材料 | 身份证 / 电子证照 | 原件及复印件,信息清晰可辨 | 所有转诊人员 |
| 医保凭证 | 医保卡 / 电子医保凭证 | 状态正常,无挂失、冻结 | 所有转诊人员 |
| 转诊核心材料 | 转诊转院证明 | 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注明转诊理由、转入机构 | 临时外出就医转诊 |
| 医疗诊断材料 | 近 3 个月门诊 / 住院病历 | 含入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医嘱单,加盖医院公章 | 所有转诊人员 |
| 医疗诊断材料 | 检查化验报告 | 与病种相关的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等 | 所有转诊人员 |
| 特殊情形材料 |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凭证 | 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转诊 |
| 特殊情形材料 | 困难群体证明 |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证明 | 救助对象转诊 |
三、办理流程与渠道
1. 前置评估与转诊证明开具
参保人员向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提出转诊申请,经医师评估符合转诊条件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明确转诊去向和诊疗需求。
2. 备案办理渠道
(1)线上渠道
- 皖事通 APP:登录后进入 “黄山医保” 模块,选择 “异地就医备案”,上传转诊证明及身份材料;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进入 “异地备案” 服务,选择 “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办理;
-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通过 “常用服务” 入口,进入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 提交备案申请。
(2)线下渠道
- 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 县级医院医保服务站;
- 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可代办)。
3. 审核与生效时限
-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备案生效;
- 需补充材料的,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告知,补充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一个年度内同一种疾病在相同定点医疗机构连续就医的,首次办理转诊手续即可持续生效。
四、待遇与后续管理
1. 报销待遇差异
| 就医类型 | 省内异地就医 | 省外异地就医 | 未规范转诊(无证明 / 未备案) |
|---|---|---|---|
| 报销比例调整 | 下降 5 个百分点 | 下降 10 个百分点 | 下降 15-20 个百分点 |
| 医疗救助资格 | 可享受 | 不享受倾斜救助 | 不纳入医疗救助、倾斜救助 |
| 直接结算支持 | 支持 | 支持 | 需全额自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
2. 费用结算方式
- 直接结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可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个人仅支付自付部分;
- 手工报销:未实现直接结算的,需留存医疗费用清单、处方笺、转诊证明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办理报销。
3. 续期与动态管理
- 转诊备案有效期与特殊门诊待遇有效期一致,通常为1-3 年,职工医保一般 3 年,居民医保 1-2 年;
- 需在到期前 30 天提交更新的病历材料办理续期,病情稳定者可简化流程;
- 伪造材料办理转诊的,将列入医保失信名单,2 年内不得申请相关待遇。
特殊门诊转诊手续办理需严格遵循分级诊疗原则,从转诊证明开具到备案生效的全流程可通过线上渠道高效完成,参保人员应提前确认材料完整性和转入机构资质,避免因手续不规范影响待遇享受。日常可通过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 12333 热线查询政策动态,确保就医与报销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