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实行全额保障,医保基金按日限额承担费用,年度保障期最长270 天。
参加山东烟台居民医保的特定儿童群体,其康复科医疗康复费用可通过居民医保报销。具体为经残联认定的本市户籍未满 17 周岁(含 17 周岁)的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且评估有康复指征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和康复救助资金共同承担。
一、报销核心要素
1. 保障对象与资格条件
- 年龄限制:未满 17 周岁(含 17 周岁)的本市户籍儿童。
- 群体范围:经残联认定的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及孤独症儿童。
- 参保要求:已参加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医学条件: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且经评估存在康复指征。
2. 费用承担标准
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门诊(日间病房)及住院康复,医保基金按不同日限额标准承担,具体如下表所示:
| 年龄区间 | 康复类型 | 居民医保基金日限额 | 康复救助资金标准 |
|---|---|---|---|
| 0-6 岁(含) | 门诊(日间病房)康复 | 120 元 | 0-12 岁(含)每月 1400 元 |
| 0-6 岁(含) | 住院康复 | 140 元 | 0-12 岁(含)每月 1400 元 |
| 7-17 岁(含) | 门诊(日间病房)康复 | 90 元 | 13-17 岁(含)每月 700 元 |
| 7-17 岁(含) | 住院康复 | 110 元 | 13-17 岁(含)每月 700 元 |
- 年度保障期限:每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不超过一个训练周期270 天。
- 费用超出处理: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承担。
3. 定点康复机构范围
康复治疗需在指定的协议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部分机构分类如下:
- 脑瘫儿童定点机构:莱州市妇幼保健医院、牟平区中医医院、海阳市中医医院、蓬莱市中医医院、莱阳市复健医院、烟台东方医院、芝罘区妇幼保健医院、芝罘区凤凰台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等。
- 孤独症儿童定点机构:莱州市妇幼保健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 智力残疾儿童定点机构: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 机构变更规则:定点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报销流程与规范
1. 申请与审核流程
- 个人申请:监护人持《烟台市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及《烟台市参保儿童医疗康复全额保障申请登记表》,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 资格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信息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其选择定点机构。
- 登记就医:监护人持相关登记表等证件,在定点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2. 康复实施与档案管理
- 定点机构需根据儿童实际病情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门诊、日间病房或住院)。
- 建立规范的医疗康复档案(病案)和登记手册,记录康复内容、治疗时间、效果评价等,需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 康复训练需符合卫生健康部门标准化诊疗及残联康复要求,其中全日制康复每月不少于 17 天、每天不少于 4 小时(单训不少于 30 分钟);非全日制康复每周不少于 3 次、每月不少于 12 次、每次不少于 1 小时。
3. 费用结算方式
- 结算主体: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为保障对象垫付费用后,统一办理结算手续。
- 拨付周期: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审核医保基金承担部分,次月拨付至机构;残联按年度审核康复救助资金部分并拨付。
- 中途退出:治疗期间因严重并发症或其他疾病退出的,机构及时办理结算并中止待遇。
三、其他关键政策说明
1. 儿童参保缴费标准
- 未成年居民(含儿童)缴费标准为360 元 / 年;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170 元 / 年。
- 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每年 12 月 31 日,逾期参保将影响待遇享受,断保 1 年需增加 1 个月等待期,且大病保险限额降低 3000 元 / 年。
2. 关联保障待遇
- 未成年居民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超过 60 元以上部分按 90% 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 元。
- 14 周岁(含)以下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限额内费用由居民医保承担 80%、医疗救助承担 20%。
-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 18 万元、二档 22 万元(含住院、门诊慢特病、儿童康复等费用)。
山东烟台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儿童康复费用实行全面保障,明确了保障对象、标准、流程及定点机构范围,家长需及时为儿童参保并按要求完成申请审核,选择定点机构接受规范康复治疗,即可享受医保基金与康复救助资金的双重支持,切实减轻康复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