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材料为2 类基础材料 + 4 类诊断证明材料(四选一) ,另需根据具体病种补充专项医学报告。
2025 年浙江金华门特办理需准备两类核心材料:一是身份与参保凭证,包括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二是诊断证明材料,可从备案表(医院盖章) 、病理切片报告、出院记录、病历原件中任选其一。不同病种需额外提供对应的专项医学检查报告,且部分办理方式可免交纸质材料。
一、基础必备材料
基础材料为所有门特病种办理的通用材料,需确保信息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委托他人办理时需额外补充相关凭证。
身份与参保凭证
- 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 “浙里办” APP 调取)。
-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诊断证明核心材料(四选一)此类材料需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且能明确体现疾病诊断结果,具体可选择以下任意一项: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需经就诊医院专科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医保办公章)。
- 确诊疾病的病理切片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恶性肿瘤等需病理诊断的病种)。
- 近期(通常为 6 个月内)出院记录原件(需包含入院诊断、治疗经过及出院诊断等关键信息)。
- 完整的门诊或住院病历原件(需包含连续诊治记录及明确诊断结论)。
二、分病种专项医学材料
不同门特病种需根据病情特点提供对应的专项医学检查报告,是待遇认定的关键依据,常见病种所需材料如下表所示:
| 病种类别 | 具体病种举例 | 必需专项医学材料 | 补充说明 |
|---|---|---|---|
| 慢性病种 | 高血压病二期(伴并发症) | 1. 二年以上高血压病史记录或 24 小时动态血压报告;2. 合并心、脑、肾并发症对应的检查报告(如心脏彩超、脑 CT、尿微量蛋白化验单等) | 并发症材料需提供不同时间至少 2 次以上的检查结果 |
| 慢性病种 | 糖尿病(伴并发症) | 1. 确诊糖尿病的病史记录或空腹、餐后两小时血糖各 2 次以上报告;2. 合并感染或心、肾、脑、眼并发症的对应报告(如眼底摄片、下肢感染诊断依据等) | 血糖报告需为近 3 个月内检测结果 |
| 特殊病种 | 恶性肿瘤 | 1. 病理诊断报告单;2. 肿瘤标志物检查报告单、CT/MRI/B 超等影像学报告(需两家以上医院结果或包含病理支持) | 病理报告为核心依据,不可用其他材料替代 |
| 特殊病种 | 慢性肾功能衰竭 | 近期肾功能检查报告单(需显示肌酐、尿素氮等关键指标异常);肾脏 B 超报告 | 透析治疗患者需额外提供血透记录单 |
| 特殊病种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 器官移植手术记录原件;近期抗排异治疗用药记录 | 需提供移植医院出具的官方手术证明 |
| 精神类疾病 | 精神分裂症 | 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连续三个月以上的诊治病史记录 | 需由精神科专科医生签字确认 |
| 儿童病种 | 矮小症(限未成年人) | 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生长激素激发试验报告单 | 仅限 18 周岁以下参保对象申请 |
三、材料提交与办理说明
材料准备完成后,可通过多种渠道提交申请,不同办理方式对材料的要求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办理渠道与材料要求
- 医院端办理: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通过医院医保窗口提交材料,经医生审核后现场办理,无需额外提供备案表,系统可直接调取电子病历信息。
- 窗口办理:携带所有纸质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窗口提交,工作人员当场审核材料完整性。
- 掌上 / 网上办理:通过 “浙里办” APP 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传材料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审核结果将通过平台推送。
材料注意事项
- 所有医学检查报告需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且落款时间需在申请前 12 个月内(部分病种要求 6 个月内)。
- 复印件需清晰可辨,重要信息(如医院公章、医生签字、检查结果)不得模糊,部分机构需在复印件上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
- 办理完成后,材料原件将当场退回,复印件由经办机构留存归档。
2025 年金华门特办理材料以 “基础材料 + 病种专项材料” 为核心架构,既通过通用材料保障参保身份与诊断真实性,又以专项医学报告精准匹配病种认定标准。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病种对照准备材料,通过医院端或线上渠道办理能进一步简化流程,确保及时享受门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