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选择指定定点医院
2025年福建省厦门市门急诊特殊病种(门特) 就医需严格选择市医疗保障局指定的定点医院,患者需通过指定或备案流程确定就医机构,以享受门特报销政策。
一、门特定点医院的必要性
政策硬性要求
- 门特政策通过限制就医地点确保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和医保基金安全,未在定点医院就诊的费用不予报销。
- 适用人群:厦门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确诊为门特病种目录内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等)。
待遇享受前提
门特报销比例(职工医保70%-85%、居民医保60%-70%)高于普通门诊,需在定点医院就诊方可激活待遇。
二、定点医院的指定方式
指定医院就诊
患者确诊后直接前往市医保局公布的定点医院,由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确认病情并纳入门特管理,无需额外备案。
备案选择医院
部分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允许在指定范围内自选医院,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备案申请,支持线上(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或线下(医院医保窗口)办理。
三、定点医院的分类与选择
| 医院类型 | 主要服务病种 | 选择方式 | 典型案例 |
|---|---|---|---|
| 三级医院 | 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常见慢性病 | 多为指定医院,或可备案选择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 专科医院 | 精神分裂症(精神病院)、器官移植抗排异(移植医院) | 强制指定,需匹配专科资质 | 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厦门眼科中心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慢性病(作为第一就诊点) | 需按政策优先选择,部分可直接备案 | 思明区莲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四、定点医院的变更与管理
变更条件
因居住地迁移、病情变化需转院或原定点医院资质调整,可申请变更,每年限1-2次。
办理流程
- 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交变更申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 线下:携带身份证、医保卡至原定点医院或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生效。
注意事项
变更期间需在新定点医院重新完成门特病种认定,未完成前仍在原医院就诊。
五、跨区域就医规则
- 省内联网医院通用:福建省内所有联网定点医院可直接就诊,无需额外备案,社保卡实时结算;
- 异地就医: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当地门特定点医院,费用按厦门政策报销。
厦门市门特定点医院政策以“规范流程、保障刚需”为核心,参保人员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公众号查询最新定点名单及病种目录,合理选择医院以最大化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