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报销比例较市内降低 5-10 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从选定的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转至非选定机构或市外机构就医时,需由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备案手续,审核通过后可在就医地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未办理手续将大幅降低报销比例。
一、适用范围与核心条件
适用人群已完成特殊病病种认定并纳入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特殊病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脏病(CKD3-5 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脑卒中恢复期 (2 年内)、慢性乙型肝炎等 14 类疾病。
转诊前提
- 参保居民享受特殊病待遇时已选定 1-2 家定点医疗机构,需到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的,须办理转诊。
- 因参保地医疗机构医疗条件限制,疑难病例需转至盐城市外进一步诊治的,须办理转诊。
转诊资质机构仅限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或具有省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医疗机构(仅限省重点专科)。
二、办理材料与流程
必备材料清单
材料类别 具体内容 备注 身份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三者任选其一,需在有效期内 核心材料 转诊单(由转诊资质机构出具) 需明确转诊理由及目标医疗机构 代办材料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时额外提供 办理渠道与流程
线上渠道
- 登录 “江苏医保云” APP、“盐城医保” 微信公众号、“我的盐城” APP、盐城市或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 选择备案类型为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异地转诊就医”。
-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转诊单、身份凭证等材料。
- 等待审核,1-2 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即可生效。
线下渠道
- 携带必备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直接在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现场办理。
- 填写《异地就医备案表》并提交材料。
- 现场完成审核备案,即时生效。
三、待遇标准与注意事项
报销比例差异
转诊办理情况 报销比例调整 备注 市区三级医院或省级重点专科办理 较市内同级别机构降低 5 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医保一档缴费原补偿 70%,二档 65% 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办理 较市内同级别机构降低 10 个百分点 门诊特殊病待遇参照住院异地就医标准执行 未办理转诊手续(含自主备案) 较市内同级别机构降低 20 个百分点 异地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按参保地待遇结算 关键注意事项
- 结算要求:需在就医地选择已纳入异地直接结算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刷卡(扫码)直接结算,现金结算部分不予报销(急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 材料时效:转诊单需在开具后及时办理备案,线上上传材料需与身份凭证信息一致。
- 备案变更:就医地或转诊目标机构发生变动时,需及时通过原渠道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 承诺制补充:采用承诺制备案的,需在15 日内补齐转诊单等有效证明材料,逾期将影响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办理特殊门诊转诊手续时,需先确认自身病种是否在认定范围内,选择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转诊意见,优先通过线上渠道高效办理备案,确保材料齐全以缩短审核时间。及时办理转诊备案可有效降低待遇损失,就医时务必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使用医保凭证直接结算,保障医疗费用报销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