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且部分项目年度救助费用不低于1.5 万元。
安徽黄山居民医保参保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符合政策的康复科儿童康复服务时,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同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还能叠加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一、医保报销核心政策
1. 报销范围界定
仅覆盖《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的康复项目,主要包括肢体功能训练、言语训练、智力训练等。目录将项目分为完全支付、部分支付、不予支付三类,儿童康复相关项目多属于部分支付类,按 70%-90% 比例纳入可补偿费用范围,具体比例由黄山各统筹地区确定。
2. 关键报销标准
| 项目 | 具体说明 |
|---|---|
| 支付类型 | 以部分支付类为主,需先由个人承担一定比例费用后再按医保政策报销 |
| 收费上限 | 执行安徽省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收费标准,该标准为医保最高支付标准 |
| 年龄特殊规定 | 部分诊察项目(如住院诊察费、住院中医辨证)对 6 岁以下儿童可加收 20% 费用 |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充政策
1. 救助对象条件
需同时满足:① 具有黄山户籍,年龄在0-17 周岁;② 持有残疾人证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③ 有康复适应指征,且属于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经济困难群体或残疾孤儿、特困供养儿童等。
2. 救助标准与范围
| 救助对象类别 | 康复类型 | 救助标准 | 康复时长要求 |
|---|---|---|---|
| 0-14 岁智力、听力言语、孤独症儿童 | 基本康复功能训练 | 每人每年救助费用不低于1.5 万元 | 每人每年 10 个月 |
| 0-14 岁脑瘫儿童 | 基本康复功能训练 | 每人每年救助费用不低于1.8 万元 | 每人每年不少于 10 个月 |
| 0-14 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儿童 | 基本辅具适配 | 由县残联统一组织实施救助 | 无明确时长要求,按需适配 |
| 15-17 岁残疾少年 | 康复训练 | 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不低于2000 元标准补助,不足 2000 元按实补助 | 每人每年 1 次 |
| 0-17 岁肢体残疾儿童 | 肢体矫治手术 | 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不低于5000 元标准一次性补助,不足 5000 元按实补助 | 一次性救助 |
三、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1. 主要定点机构类型
包括公立医院康复科(如屯溪区人民医院 / 屯溪区康复医院、歙县中医医院)和专业康复服务机构(如黄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黄山市贝蓓儿童康复指导中心等),均需通过残联或医保部门资质认定。
2. 机构服务能力
定点机构需配备专业康复场地与设备,如运动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训练室、儿童悬吊系统、多感官训练系统等,能提供诊断、评定、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咨询等一体化康复服务。
安徽黄山居民医保为儿童康复提供基础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形成有效补充,两者结合构建了多层次的费用减免体系。家长需提前确认孩子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所选康复项目是否在医保目录内,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服务,以充分享受各项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