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青海省与海南省均已全面开通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内的至少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这意味着,青海或海南的参保人员,在对方省份就医时,只要办理了规范的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已开通相关病种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可直接刷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门诊特病费用,无需再垫付资金并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异地就医,减轻了经济和时间成本。
一、政策背景与覆盖范围
国家层面的统一部署
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目标是实现全国范围内门诊慢特病费用的便捷结算。到2024年底,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已从最初的5种扩展至10种,新增了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病种。这一政策为青海、海南两省的互通互认奠定了坚实基础。两省的具体落实情况
青海省和海南省均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已将国家规定的全部10种门诊慢特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海南省明确要求所有市县均需开通相关服务,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青海省也通过完善备案管理等措施,确保政策落地。关键前提条件
享受此项服务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参保人的门诊慢特病资格必须已在参保地(青海或海南)完成认定;二是必须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三是在就医地(海南或青海)选择已开通对应病种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操作流程与查询方式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备案类型分为“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成功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查询定点医疗机构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异地备案”服务专区,进入“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功能,选择目标就医省份(如海南或青海),再通过“更多筛选”勾选“门诊慢特病”,即可查询到支持结算的医院名单及其具体开通的病种。
- 就医与结算
就诊时,参保人只需持社会保障卡或激活的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窗口即可直接完成费用结算。系统会自动识别其门诊慢特病资格,并按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下表对比了在青海与海南享受门诊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核心要素:
对比维度 | 青海省参保人员在海南就医 | 海南省参保人员在青海就医 |
|---|---|---|
政策依据 | 国家统一政策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 国家统一政策及海南省相关规定 |
覆盖病种 | 国家规定的10种门诊慢特病 | 国家规定的10种门诊慢特病 |
备案要求 | 必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必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资格认定 | 门诊慢特病资格需在青海认定 | 门诊慢特病资格需在海南认定 |
查询渠道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 |
结算凭证 | 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三、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待遇保障原则
跨省直接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即药品、诊疗项目等能否报销,按就医地(海南或青海)的规定执行;而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按参保地(青海或海南)的政策执行。并非所有医院都支持
即使在同一城市,也并非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开通了全部10种门诊慢特病的结算功能。参保人务必在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确认,避免因医院未开通而导致无法直接结算。
- 普通门诊与特病门诊的区别
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通常无需备案,但门诊特病(即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则必须提前办理备案,二者在管理上存在明显差异。
随着全国医保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2025年青海海南门诊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开通已成为惠及两地民生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打通了医保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承诺变为现实,显著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