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 认定标准的广西贵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申请。
2025 年广西贵港特殊病种申请主体为已参加本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涵盖城乡居民及职工医保参保者,需确诊为自治区规定的 38 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之一,且能提供符合标准的病史、检查报告等申报材料,经规范认定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一、申请主体及核心前提
参保身份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广西贵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且参保状态正常。
病种范围限定所患疾病需属于广西统一规定的38 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范畴,主要涵盖重大疾病及需长期规范治疗的慢性病,例如慢性肾功能不全 / 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冠心病、高血压病(非高危 / 高危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等。
材料与标准适配需严格按照对应病种的认定标准,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疾病证明书、近两年病史资料(含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既往手术记录、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其中带 * 号为必要材料,其余为辅助材料)。
二、重点病种认定标准及材料要求(部分)
| 病种名称 | 核心诊断标准 | 必要检查化验材料(带 * 号) | 辅助材料 |
|---|---|---|---|
| 冠心病 | 1. 有发作性胸痛或心梗病史;2. 心电图提示心肌缺血,或冠脉造影 / CTA 阳性。 | *1. 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 CTA 检查报告;*2. 心电图检查阳性报告(二选一) | 门诊病历、住院记录 |
| 高血压病(高危组) | 1. 非同日 3 次诊室血压≥140/90mmHg;2. 存在左室肥大、肾功能不全等靶器官损害,或血压≥180/110mmHg。 | * 非同日三次诊室血压记录 | 1. 心电图或心脏彩超报告;2. 肾功能(SCr、BUN)报告;3. 眼底检查报告;4. 头颅 CT/MRI 报告等 |
| 糖尿病 | 1. 有 “三多一少” 症状(或无);2. 空腹血糖≥7.0mmol/L,或随机 / 糖耐量后 2 小时血糖≥11.1mmol/L;3. 糖化血红蛋白≥6.5%;4. 排除应激性高血糖。 | *1. 两次静脉血糖检查报告(空腹、随机、糖耐量后 2 小时);*2. 糖化血红蛋白报告 | 血糖监测记录、门诊病历 |
|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 符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 年版)》诊断标准,如慢性 HBV 携带状态、HBeAg 阳性 / 阴性 CHB 等。 | *1. 乙肝两对半或丙肝抗体报告;*2. 肝炎病毒(HBV-DNA、HCV-RNA)报告;*3. 肝功能检测报告;*4. 肝脏 B 超 / CT/MRI 报告 | 1. 肝组织病理检查报告;2. 凝血功能、血常规报告 |
三、政策依据与待遇关联
核心政策文件申请及认定工作严格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医保规〔2022〕2 号)和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认定标准的通知》 (桂医保发〔2022〕25 号)执行,贵港市按自治区统一标准落实。
待遇享受说明成功申请后,报销额度和比例高于普通门诊。其中,慢性肾功能不全 / 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3 种病种的报销支付限额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限额合并计算,可达 23 万元以上,且在不同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已提高 3-5 个百分点。
2025 年广西贵港特殊病种申请以正常参保为基础,以 38 种规定病种为范围,以规范的诊断标准和完整材料为核心依据。参保人员需根据自身所患疾病,对照对应标准准备材料,通过正规认定流程即可享受更高水平的门诊医保待遇,政策执行与自治区标准保持统一且兼顾本地报销比例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