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后 3 个工作日生效
鄂州参保人需先确认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门特) 病种标准,备齐身份证明、医疗诊断等材料,通过定点医院初审、医保部门审核后完成登记,即可享受门特医保待遇,全程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一、 申请前提:明确准入条件与病种范围
核心申报条件
- 身份要求:必须是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参保状态正常。
- 病种要求:所患疾病需纳入鄂州市门特病种目录,且符合对应病种的临床准入标准。
- 评审要求:需通过医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获得门特资格认定。
主要病种及准入标准(部分)
病种分类 关键准入标准 特殊说明 恶性肿瘤 病理学 / 细胞学诊断,或三级医院多学科会诊确诊 分 “门诊治疗” 和 “门诊放化疗” 两类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 eGFR<15ml/min 或 Scr≥707umol/L,需长期透析 已接受透析治疗者可直接申请 糖尿病 确诊糖尿病且合并一种及以上并发症(如视网膜病变 Ⅱ 期 +、肾病等) 分 “口服药治疗” 和 “胰岛素治疗” 两类 高血压 确诊高血压 3 级且合并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 需提供影像学或实验室检查证实并发症 重性精神病 符合六大类重性精神病诊断标准,经两名专科医师(含一名副高)确诊 需提供完整病史资料
二、 核心材料:分类准备与提交要求
基础必备材料
- 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照片:近期 1 寸免冠照片 2 张。
- 申请表:《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医院窗口领取或官网下载),需主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
医疗诊断材料
- 诊断证明: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 病历资料:近两年内住院病历(含入院 / 出院记录)、近期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如 CT、病理、血糖监测等)。
- 专项材料:不同病种需额外提供对应材料,具体见下表。
病种类型 专项医疗材料 材料有效期 恶性肿瘤 病理报告、近期影像学资料 3 个月内 糖尿病 血糖监测记录、并发症诊断报告 6 个月内 尿毒症透析 透析记录单、肾功能检查报告 持续更新 病毒性肝炎 HBV-DNA/HCV-RNA 检测报告 3 个月内 再生障碍性贫血 近 3 个月血常规、骨髓穿刺及活检报告 3 个月内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 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备案表、三级医院转诊证明。
- 困难群体: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残疾证(可享优先审批或费用减免)。
三、 办理流程: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
初审阶段
- 线下:携带全部材料前往鄂州医保定点医院对应科室,由主治医生审核病情并填写申请表;完成必要的补充检查后,提交医院医保科窗口初审。
- 线上:通过 “鄂汇办 APP” 或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传材料扫描件,选择就诊医院进行线上初审,初审通过后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医院。
- 时效提醒:首次申请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5 日前提交材料。
审核与登记阶段
- 医院医保科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至鄂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为15 个工作日。
- 审核结果可通过短信通知、医保局官网或 APP 查询。
- 审核通过后,系统完成网上登记,3 个工作日后待遇生效。
就医与结算阶段
- 待遇生效后,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前往定点医院,挂对应病种的门特号就医。
- 结算时直接享受门特医保报销,异地就医需携带《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办理现场结算。
四、 关键注意事项
- 政策查询:办理前可通过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鄂州医保” 官方平台或拨打12393 医保热线查询最新政策。
- 材料真实性:需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完整,伪造材料将取消门特待遇资格。
- 动态管理:部分病种需定期复审,具体复审时间以医保部门通知为准。
鄂州门特申请办理以 “病种准入、材料齐全、流程规范” 为核心,参保人需提前确认自身符合条件,备齐对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有效减轻长期治疗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