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并确诊患有省级统一病种目录内疾病的参保人员,均可按规定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在2025年,四川绵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凡参保人员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有纳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的疾病,并按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经认定符合条件者,即可享受相应的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报销待遇。政策覆盖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两类人群,病种范围和认定标准全省统一,确保待遇公平可及。

一、申请资格的核心条件
基本医保参保状态
申请人必须为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中断缴费或未参保者不具备申请资格。两类人群适用相同的病种目录和认定流程,体现制度公平性。确诊病种在省级目录内
所患疾病必须属于2025年执行的《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依据》所列范围。该目录由省级医保部门动态管理,涵盖需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病与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具备规范的医学诊断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以下材料: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病历资料、检查检验报告以及病情诊断证明书。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由具备资质的医师签署。

二、主要病种类别与认定要点对比
为便于公众理解,下表对常见门诊特殊病种类别、典型病种、核心认定依据及医保覆盖特点进行对比:

类别 | 典型病种示例 | 核心认定依据(需满足其一) | 医保覆盖特点 |
|---|---|---|---|
重症慢性病 | 慢性肾功能衰竭(CKD 3期及以上)、肝硬化失代偿期 | 肾小球滤过率(GFR)≤60ml/min/1.73m²;或血肌酐持续升高;或肝脏影像学+肝功能异常证据 | 报销比例高,年度限额较高,部分治疗项目按住院政策执行 |
恶性肿瘤相关 | 各类癌症(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病理学确诊报告;或影像学+肿瘤标志物+临床诊断;或移植手术记录+抗排异用药方案 | 包含放化疗、靶向药、免疫治疗及抗排异药,部分药品按“单行支付”管理 |
自身免疫与代谢病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糖尿病(伴并发症) | ACR/EULAR诊断标准;或糖化血红蛋白+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证据 | 需证明疾病处于活动期或已出现靶器官损害,单纯控制不纳入 |
精神神经系统疾病 | 重度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癫痫 | ICD-10诊断编码+精神科专科评估量表+长期治疗记录 | 需由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出具证明,强调功能损害程度 |

三、申请流程与所需材料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备齐以下三项基本材料:①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② 填写完整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③ 符合认定标准的病历、检查报告及诊断证明。提交与认定方式
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提交申请。线下可前往绵阳市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三级医院医保办)办理;线上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天府通办”APP上传资料。认定结果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待遇生效与使用
认定通过后,参保人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直接刷卡享受对应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待遇,无需垫付后再报销。原已认定人员无需重新申请,继续享受原有待遇。
凡符合参保身份、病种范围及医学诊断标准的绵阳市民,均可通过规范流程申请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有效减轻长期治疗的经济负担。政策设计兼顾公平性与可及性,确保真正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患者获得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