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厦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并罹患福建省医保目录规定门诊特殊病种的人员,均可申请特殊门诊待遇。
在2025年福建厦门,特殊门诊的申请资格主要面向已正常参保且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有规定病种的医保参保人。该政策旨在减轻慢性病或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医保基金精准惠及有实际需求的群体。

一、参保身份要求
- 职工医保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以及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只要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即具备申请资格。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涵盖本市户籍居民、持有居住证的非户籍居民及在校学生等,只要按规定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即可申请。
- 中断参保人员:若医保关系中断,须在补缴并恢复待遇后方可申请,申请时需确保医保状态有效。

二、病种范围与医学认定
- 病种目录依据:申请者所患疾病必须属于福建省统一公布的门诊特殊病种目录,截至2025年共涵盖数十种慢性病与重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 医学诊断要求:须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生出具明确诊断,并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 病历资料支撑:需提供完整的门诊病历、住院记录(如有)、检查检验报告等,以佐证疾病符合病种认定标准。

三、经济与特殊群体考量
尽管特殊门诊主要依据病种和参保状态认定,但部分医疗救助对象可享优先或简化流程。下表对比了不同人群的申请特点:
申请人群类别 | 是否需满足病种目录 | 是否需正常参保 | 是否可委托代办 | 是否享受额外救助 |
|---|---|---|---|---|
普通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 | 是 | 是 | 是(需授权) | 否 |
低保对象 | 是 | 是(或由政府代缴) | 是 | 是(医疗救助叠加) |
特困人员 | 是 | 通常由政府全额代缴 | 是 | 是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 是 | 是 | 是 | 符合条件可申请医疗救助 |

2025年福建厦门的特殊门诊政策坚持普惠性与精准性结合,只要参保状态正常且疾病符合省级目录,无论年龄、职业或户籍(非户籍需有居住证并参保),均可依法申请。此举有效保障了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权益,体现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