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但需分情况按规定办理,5 种高频病种可跨省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2025 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支持门诊特病异地办理与结算,实行 “资格认定属地化、结算分类化” 管理。已在参保地取得门诊特病资格的大兴安岭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 种病种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在异地全额自费结算后,持相关材料回大兴安岭参保地手工核销。长期异地安置的大兴安岭参保人员,可委托他人凭异地国有三级医院材料办理本地门诊特病资格认定。
一、异地办理与结算核心政策
1. 资格认定异地办理规则
大兴安岭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可异地申请门诊特病资格,无需返回参保地办理。需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申报材料,到大兴安岭统筹区内任意一家门诊慢性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鉴定机构包括加格达奇区人民医院、漠河市人民医院等 8 家指定医院,实行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机制,鉴定时限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 基础材料:1 张一寸彩照、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门诊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 医疗文书:近一年内在异地国有三级医院出具的慢病就医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单(需加盖医院公章)。
- 特殊材料:异地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户口簿);代办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2. 异地结算分类执行标准
结算方式按病种分为 “直接结算” 和 “手工报销” 两类,执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原则,即药品、项目范围按就医地规定执行,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限额按大兴安岭政策执行。
| 结算类型 | 覆盖病种 | 办理前提 | 结算流程 | 注意事项 |
|---|---|---|---|---|
| 跨省直接结算 |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1. 参保地完成资格认定;2.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刷卡结算,无需额外备案 | 仅限上述 5 种病种,特殊用药治疗除外,备案期满未续批则待遇失效 |
| 省内直接结算 | 含跨省结算 5 种病种及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等共 20 种基础病种 | 1. 参保地完成资格认定;2.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二级医院可受理基础病种,三级医院可受理全部病种 |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不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 60% |
| 手工报销 | 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门诊特病病种 | 1. 未纳入直接结算范围;2. 已办理长期异地备案 | 全额自费结算后,持票据、明细、处方、病历、身份证及工行卡复印件回参保地医保大厅核销 | 仅长期异地安置人员可办理,报销范围仅限与申报病种相符的药品 |
3. 异地备案办理渠道
异地就医备案是异地结算的必要前提,大兴安岭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长期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明,备案信息提交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办理渠道 | 操作方式 | 适用场景 | 优势 |
|---|---|---|---|
| 线上渠道 | 登录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龙江医保” APP 或微信小程序,进入 “异地就医备案” 模块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 所有异地就医场景 | 0 次跑动、1 个工作日办结、可实时查询进度 |
| 线下渠道 | 到加格达奇区医保服务大厅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办理 | 不熟悉线上操作的参保人员 | 现场指导、材料即时核验 |
二、特殊群体与经办服务
1. 特殊群体便利政策
针对老年人、卧床患者等群体,实行 “代办 + 豁免” 服务:
-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由代办人提交材料申请,鉴定合格直接享受待遇;鉴定不合格的必须本人到场复核,否则视为放弃。
- 因病卧床患者:代办人提交材料鉴定合格即可享受待遇;不合格的可要求鉴定医院组织专家出诊,出诊费用按急诊标准由个人承担。
2. 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信息
大兴安岭下辖 6 个县(市、区)均设有医保服务中心,负责门诊特病审核备案;8 家医院为鉴定定点机构,4 家三级医院、12 家二级医院提供 “一站式” 办理服务。
| 机构类型 | 代表机构 | 主要职能 | 服务优势 |
|---|---|---|---|
| 医保经办机构 | 加格达奇区医保服务大厅、漠河市医保服务中心等 | 异地备案审核、手工报销受理、待遇查询 | 全区通办、政策咨询权威 |
| 三级鉴定医院 |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漠河市人民医院等 4 家 | 全病种资格认定、当日办结、直连医保系统备案 | 覆盖重症病种、办理效率高 |
| 二级鉴定医院 | 松岭区人民医院、呼玛县人民医院等 12 家 | 20 种基础病种认定、乡镇覆盖广 | 就近办理、适配常见病需求 |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待遇管理要求
门诊特病资格实行动态年度复核:恶性肿瘤等重症病种每年需提交复查报告,高血压等慢性病每 2 年复核一次,未按时复核将暂停待遇,补交材料后可恢复。病种变更(如糖尿病并发肾病)需重新提交新增病种的诊断材料申请认定。
2. 费用报销限制
- 手工报销仅限长期异地安置参保人员,临时异地就医产生的非直接结算费用不予报销。
- 核销药品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且与申报病种病情相符,超出范围或与病种无关的药品费用不予报销。
- 未办理异地备案或未取得门诊特病资格的,异地门诊特病费用全额自费,参保地不予报销。
3. 信息查询途径
- 定点医疗机构: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查询异地可直接结算的门诊特病定点医院名单。
- 办件进度:登录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 专区,进入 “我的办件” 查询备案及审核结果。
- 政策咨询:拨打鉴定医院公示电话(如新林区人民医院 0457-3187120)或参保地医保服务中心电话获取指导。
2025 年大兴安岭门诊特病异地服务已形成 “资格可异地认定、结算分类型办理、备案多渠道支持” 的体系,5 种高频病种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免申即享”,其他病种通过规范材料可完成手工报销。参保人员需提前确认病种范围、备齐医疗文书并办理异地备案,特殊群体可借助代办政策简化流程,确保异地就医待遇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