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吉林延边地区可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含门诊慢性病)的病种数量为45种以上,覆盖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苯丙酮尿症、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帕金森病、癫痫、肝豆状核变性、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心房颤动、高血压(伴有靶器官损害)、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征、银屑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病后遗症、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运动神经元病、肢端肥大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等。延边州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并可根据本地实际在省级框架内适当调整。
一、病种分类与认定标准

门诊特殊疾病与门诊慢性病的区别
在吉林省医保体系中,“门诊特殊病种”通常指病情严重、治疗周期长、费用高、需长期门诊治疗且符合特定临床诊断标准的疾病。部分政策文件将“门诊慢性病”与“门诊特殊疾病”合并管理,统称“门诊慢特病”。延边州依据《延州医保发〔2022〕45号》文件执行相关管理,并遵循2025年吉林省最新统一目录要求。核心认定条件
申请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或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审核认定。部分病种需定期复审,如精神类疾病每2-3年复评一次。常见可申请病种示例
- 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等)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血友病(凝血因子替代治疗)
- 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 系统性红斑狼疮(伴有重要脏器损害)
- 糖尿病伴有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周围神经病变等)
- 高血压伴有靶器官损害(如左心室肥厚、肾功能不全、脑卒中病史等)
二、医保待遇与报销政策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门诊特殊病种通常不设或设置较低起付标准,报销比例高于普通门诊。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70%-90%,城乡居民医保为60%-75%,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病种类型有所差异。年度支付限额
不同病种设有不同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例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年度费用总和不超过6500元(部分高费用病种如透析、抗排异治疗等可能单独设定更高限额)。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通过医保系统“一站式”结算,无需垫付全部费用。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在2年内凭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下表对比了部分典型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要点与待遇特征:

病种名称 | 核心认定依据 | 是否需定期复审 |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限额(参考) | 主要治疗方式 |
|---|---|---|---|---|
恶性肿瘤 | 病理报告或影像学+临床诊断 | 否(终身有效) | 单列,通常高于普通慢病 | 放化疗、靶向、免疫治疗 |
慢性肾衰(透析) | 肾小球滤过率<15或已透析 | 否 | 单列,限额较高 | 血液/腹膜透析 |
器官移植抗排异 | 移植手术记录+用药方案 | 否 | 单列 | 免疫抑制剂治疗 |
糖尿病(伴并发症) | 糖化血红蛋白+并发症证据(如眼底、尿蛋白) | 是(通常3年) | 纳入6500元总额 | 胰岛素、降糖药、并发症管理 |
高血压(伴靶器官损害) | 血压值+心/脑/肾损害证据 | 是(通常3年) | 纳入6500元总额 | 降压药、靶器官保护 |
精神分裂症 | 二级以上精神专科诊断 | 是(2-3年) | 纳入6500元总额 | 抗精神病药物 |

三、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渠道
参保人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平台(如“吉林医保”APP、“吉事办”)办理。所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 近期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如CT、MRI、病理、血液指标等)
- 《门诊慢特病认定申请表》(由医生填写并签字)
政策动态与地方差异
虽然吉林省实行全省统一病种目录,但延边州可根据本地疾病谱和基金承受能力,在省级目录基础上适当增加病种或调整认定细则。建议申请人密切关注延边州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
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旨在减轻长期慢性或重大疾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应主动申请认定,以享受更高比例的报销待遇,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承担不必要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