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个门特病种中26个设有效期,需提前30日续期
选定3家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期届满前30日办理续期
2025年广东佛山市门特病(门诊特定病种)办理需按病种分类申请,有效期届满前30日完成续期,并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流程包括病种认定、材料提交、选点就医及续期管理,确保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
一、门特病种范围与有效期
- 病种分类:佛山市门特病种共61个,其中26个设有效期(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等),35个长期有效(如白内障、泌尿系结石等)。
- 有效期管理:设有效期的病种需在届满前30日办理续期,未按期续期者需补办,超过30日未续期按首次申请处理。
二、门特病种申请流程
- 市内申请:
- 参保人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及门特相关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到市内具有门特病种确认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 受理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资料不齐需补正。
- 异地申请:
已办理长驻异地就医的参保人,需在联网医疗机构诊断后,提供《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及近一年有效诊断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三、选点就医与待遇享受
- 选点规则:
门特病种待遇生效后,参保人需在市内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特治疗机构,与普通门诊选点可重叠。
- 待遇标准:
门特医疗费用按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及比例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异地就医按市内同级别机构比例核报。
四、续期与补办
- 续期流程:
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期,续期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计算。
- 补办规定:
未按期续期者在前一有效期终止后30日内补办,可继续享受待遇,续期有效期自终止次日起计算。
门特病种办理需关注病种有效期、选点规则及续期时限,确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应提前准备材料,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逾期办理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