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直系亲属的特定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
门诊/药店费用 :可支付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个人自费部分。
住院自费部分 :可支付直系亲属住院费用中个人承担的自费部分。
医保基金报销部分 :无法通过个人账户支付,需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跨省共济政策
新疆自2025年起支持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参保人可向异地已参保的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转账,用于支付门诊/住院自费部分及购买药品。
操作流程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亲属关系,实现异地资金划转。
需提供亲属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部分药品或诊疗项目可能受限。
注意事项
仅限个人账户余额使用,统筹基金(如住院床位费)不可共用。
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的费用无法使用。
总结 :新疆医保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直系亲属报销门诊/住院自费部分,并支持跨省共济,但需满足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亲属关系证明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