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医保特病报销比例
重庆市居民医保特病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病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 特病病种 | 医院等级 | 门槛费(起付线) |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支付限额 |
|---|---|---|---|---|
| 重大疾病 | 一级 | 100元 | 一档80%二档85% | 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参保人8万/年二档参保人12万/年 |
| 二级 | 300元 | 一档70%二档75% | ||
| 三级 | 800元 | 一档50%二档55% |
慢性疾病报销比例
| 特病病种 | 医院等级 | 门槛费(起付线) |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支付限额 |
|---|---|---|---|---|
| 慢性疾病 | 一级 | 无起付线 | 80% | 1000元/年,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 二级 | 60% | |||
| 三级 | 40% |
病种类型
重庆市居民医保特病病种分为一类病种和二类病种,具体病种包括:
一类病种(14个):
- 慢性肾衰竭血液净化治疗
- 器官(包括组织、细胞)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恶性肿瘤
- 血友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地中海贫血(中、重型)
- 扩张型心肌病
- 克山病
- 阿尔茨海默病
-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 耐药结核病
- 高苯丙氨酸血症(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 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 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二类病种(39个):
- 强直性脊柱炎
- 原发性肾病综合征
- 肝豆状核变性
- 重度骨质疏松
- 高血压
- 糖尿病
- 甲亢
- 冠心病
- 风湿性心瓣膜病
- 肝硬化
- 脑卒中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血管性痴呆)
- 帕金森病
-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 支气管哮喘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 结核病
-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 丙型肝炎
-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系统性硬化症
- 原发性干燥综合征
- 重症肌无力
- 慢性肾脏病
- 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 良性前列腺增生症
- 原发性青光眼
- 精神分裂症
- 心境障碍
- 偏执性精神障碍
- 分裂情感性障碍
-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 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焦虑症
- 强迫症
- 抑郁症
总结
重庆市居民医保特病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病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以上述表格为准。参保人员在办理特病门诊时,应根据自身病情和医保政策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治疗方案,以获得最佳的医疗保障和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