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弱视患病率约1%-5%,最佳治疗期为3-8岁
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或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导致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其本质是大脑视觉皮层功能异常,属于可逆性视力障碍。
一、病因与分类
斜视性弱视
- 由双眼视轴不平行引发,常见于内斜视患者
- 大脑主动抑制斜视眼传入信号,导致该眼视觉神经通路发育停滞
屈光参差性弱视
- 两眼球镜度数差≥1.50D或柱镜差≥1.00D
- 高度近视、远视或散光未矫正时,模糊像被大脑选择性抑制
形觉剥夺性弱视
- 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等遮挡光线进入眼球
- 需在6月龄内解除遮挡,否则将造成不可逆损伤
二、诊断标准
视力检测
- 3岁以下儿童采用选择性观看法或视觉诱发电位
- 3岁以上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双眼视力差≥2行或未达年龄下限值
排除器质性疾病
需通过裂隙灯、眼底照相等确认无视网膜病变或视神经萎缩
三、治疗原则
光学矫正
优先配戴全矫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矫正屈光不正
遮盖疗法
每日遮盖健眼2-6小时,强迫使用弱视眼,需持续至视觉发育成熟期(约12岁)
视觉训练
采用红光刺激、精细作业(穿珠、描图)促进黄斑功能发育
弱视的疗效与早发现、早干预密切相关。超过12岁后视觉神经系统可塑性显著降低,但成人通过强化训练仍可能部分改善。定期进行儿童眼病筛查,建立屈光发育档案是预防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