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个工作日(法定时限),特殊情况可延长至 10 个工作日。
2025 年河南三门峡门特病终止待遇手续分为主动申请终止与自动终止两类,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对应材料,通过线下政务服务大厅或线上官方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待遇自次月起终止,同时需按要求办理后续医保衔接事宜。
一、门特病终止待遇的两类情形及适用条件
| 终止类型 | 适用条件 | 办理主体 | 关键特点 |
|---|---|---|---|
| 主动申请终止 | 1. 门特病患者病情好转或痊愈,经定点医院诊断无需继续享受门特待遇;2. 患者自愿放弃门特待遇,选择普通医保报销;3. 患者户籍迁出三门峡市或异地长期居住且已在异地办理门特备案 | 门特病患者本人或监护人(需提供委托书) | 需主动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终止 |
| 自动终止 | 1. 门特病患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停止缴纳医保费用;2. 患者医保缴费中断超过 3 个月且未补缴;3. 患者死亡(需家属提供死亡证明);4. 门特病待遇期限届满(如部分临时门特病种有明确待遇期限) | 医保经办机构自动触发,无需个人申请 | 无需提交材料,系统自动终止待遇 |
二、主动申请终止待遇的办理流程
- 材料准备:需准备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 份):① 《三门峡市门特病待遇终止申请表》(可在医保局官网下载或政务大厅领取);② 患者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③ 定点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需注明病情好转或痊愈,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④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⑤ 户籍迁出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异地居住的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 申请提交:可选择两种渠道提交申请:① 线下:前往三门峡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户籍地 / 居住地所属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② 线上:通过 “河南医保” APP、“三门峡政务服务” 微信公众号,上传材料扫描件并填写电子申请表。
- 审核与反馈: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或线上平台通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需说明未通过原因(如材料缺失、诊断证明不符合要求等),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 待遇终止:审核通过后,医保系统自次月 1 日起终止门特病待遇,申请人不再享受门特病相关报销政策,恢复普通医保待遇。
三、自动终止待遇的后续衔接要求
- 待遇终止告知: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短信、电话或社区通知等方式,告知患者或家属待遇终止原因及时间,死亡患者的告知对象为直系亲属。
- 费用结算:自动终止前产生的门特病医疗费用,需在待遇终止当月月底前到定点医院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结算,逾期未结算的按普通医保政策处理。
- 材料补充:因死亡、户籍迁出等原因自动终止的,家属或本人需在10 个工作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补充提交死亡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明,用于系统信息更新。
四、终止待遇后的医保衔接与注意事项
- 医保待遇衔接:门特待遇终止后,患者恢复普通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门诊及住院费用按普通医保报销比例执行,需重新选择普通医保定点医院。
- 信息查询:可通过 “河南医保” APP、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或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待遇终止状态及医保缴费情况,确保医保关系正常。
- 重新申请:若后续病情复发需再次享受门特待遇,需按 2025 年三门峡门特病申报流程,重新提交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恢复门特待遇。
2025 年河南三门峡门特病终止待遇手续需根据终止类型明确材料与流程,主动申请需重点关注材料完整性与审核时限,自动终止需及时完成费用结算与信息补充,确保终止后医保待遇平稳衔接,避免影响正常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