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纳入报销的项目需符合医保限定条件,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住院按相应政策报销。重庆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康复医疗机构接受符合规定的心肺康复项目,可按政策享受报销。报销范围涵盖国家明确的 29 项康复项目中与心肺康复相关的类别,需提前完成资格申报,报销额度计入年度医保基金支付限额。
一、报销核心要素说明
1. 报销前提条件
- 参保状态:需为正常缴费的重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 机构资质:必须在经医保部门认定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非定点机构费用不予报销。
- 项目合规性:接受的康复项目需属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康复综合评定等 20 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及国家规定的 29 项康复项目范围,且符合项目对应的限定支付条件。
- 资格申报:门诊接受康复治疗的参保人,必须按规定完成康复治疗资格申报,未申报者无法享受门诊报销。
2. 可报销的核心心肺康复项目
纳入医保报销的心肺康复相关项目均为乙类项目,需满足明确的医学指征及支付限制。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政府指导价(二级医院) | 限定支付范围 |
|---|---|---|---|
| 耐力训练 | 次 | 20.00 元 | 限由于疾病或损伤导致全身运动耐力下降、需结合心肺功能训练的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 90 天 |
| 平衡训练 | 次 | 28.00 元 | 限有明确平衡功能障碍的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 90 天 |
| 康复综合评定 | 次 | 25.00 元 | 限有明确功能障碍;评定由 3 名以上专业人员开展,至少包含两个评估项目;一个住院期间医保支付不超过三次;两次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 14 天 |
| 呼吸机脱机训练 | 次 | - | 限脊髓损伤或 COPD 等需脱离呼吸机的患者,需血气分析报告支持 |
3. 报销比例与限额规则
- 报销比例:符合条件的费用,住院按重庆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门诊报销不计算起付标准,具体比例随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档次有所差异,2025 年政策整体报销比例较此前提高 5% 至 10%。
- 时间限额:“一个疾病过程” 界定为 1 个自然年度,核心训练项目如耐力训练、平衡训练等,一个疾病过程支付均不超过 90 天,超过后系统自动终止报销,需重新申请。
- 项目限额:部分项目有明确次数限制,如表面肌电图检查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两次;运动疗法、耐力训练等同类项目同时使用时,仅支付其中一项,且每日支付次数之和不超过 2 次。
- 年度限额:康复项目报销额度计入居民医保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一档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8 万元,二档为 12 万元。
二、报销申报与办理流程
1. 申报时间与渠道
- 申报时间:每月 1 日 - 20 日,逾期需顺延至次月申报。
- 申报渠道:向参保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委托机构提交申请。
2. 必备申请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
- 若委托办理,需同时提供监护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定点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需明确符合医保规定的康复项目适应症;
- 填写完整的《重庆市医疗保险享受医疗康复项目医疗保险支付申请表》。
3. 审核与待遇享受流程
- 提交材料后,经办机构当场审核材料完整性,出具受理回执;
- 每月 21 日至月底,经办机构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同时将信息录入医保系统;
- 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机构接受治疗,费用直接按政策结算;
- 经办机构定期抽查诊断证明真实性,发现诊断与实际不符的,按医保服务协议处理。
重庆居民医保对心肺康复的报销政策明确了合规前提与办理路径,参保人需在定点机构选择符合限定条件的项目,提前完成资格申报并备齐材料,即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既保障了康复需求,也规范了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