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种。截至2025年,辽宁朝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殊病(门特病)病种目录,共涵盖40种疾病,覆盖了恶性肿瘤、心脑血管、代谢、精神、免疫系统等多个领域的慢性病和重大疾病。这些病种均需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患者在获得资格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有效减轻长期治疗的经济负担。
一、 2025年辽宁朝阳门特病的核心病种范围

根据辽宁省统一部署,朝阳市对门诊慢特病病种进行了优化整合,将白血病等病种并入恶性肿瘤大类,形成了更为科学、便于管理的40种病种目录。该目录不仅包括传统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也涵盖了耐药性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治疗周期长、费用高的重大疾病。
常见慢性代谢与心脑血管疾病 这类疾病是门特病政策覆盖的重点,旨在为需要长期药物控制的患者提供保障。
- 糖尿病(合并症和并发症):指伴有眼、肾、神经、心脑血管等并发症的糖尿病患者。
- 高血压(Ⅲ期):指伴有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的严重高血压。
- 脑卒中(恢复期、后遗症期):包括脑梗塞、脑出血等导致的功能障碍。
- 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指有明确病史且存在心功能受损的患者。
恶性肿瘤及相关治疗 恶性肿瘤的多种治疗方式均被纳入门特病保障范围,体现了政策的全面性。
- 恶性肿瘤(放化疗):包括各种实体瘤和血液系统肿瘤的放疗、化疗。
- 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如乳腺癌、前列腺癌的长期药物治疗。
- 恶性肿瘤(镇痛治疗):为晚期癌症患者提供疼痛管理保障。
器官功能衰竭与移植 针对终末期器官疾病,政策提供了持续性的治疗支持。
- 尿毒症透析: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涵盖肾、肝、心、肺等各类器官移植后的长期用药。

下表对比了不同类别门特病的典型病种、认定关键依据及待遇特点:
疾病大类 | 典型病种举例 | 核心认定依据 | 待遇特点 |
|---|---|---|---|
慢性代谢病 | 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Ⅲ期) | 长期病史、并发症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如糖化血红蛋白、心电图、肾功能等) | 月度或年度支付限额,需在定点药店或医院购药 |
恶性肿瘤 | 恶性肿瘤(放化疗)、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 | 病理学诊断报告、影像学检查、治疗方案证明 | 报销比例高,部分治疗项目按疗程结算 |
器官衰竭 | 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 | 明确的器官功能衰竭诊断、透析记录或移植手术记录 | 通常无年度限额或限额很高,保障力度大 |
精神与免疫疾病 | 严重精神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 | 专科医院诊断证明、长期治疗记录 | 部分病种有特殊用药目录,需在指定机构治疗 |

二、 门特病的认定标准与办理流程

要享受门特病待遇,必须通过官方的认定程序。朝阳市的认定工作由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组织,通常委托定点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人需为朝阳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或居民)的正常参保人员。所需材料通常包括:本人身份证、社保卡、近一至两年内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志、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等,用以证明所患疾病符合《辽宁省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试行)》的要求。
认定流程与时效 患者需向指定的认定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专家会根据病历资料进行审核,部分病种可能需要现场检查。认定结果会进行公示,通过后会发放门特病资格。部分特殊病种如耐药性结核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在认定当年发生的合规费用可追溯报销。
待遇享受与管理 获得资格后,患者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方可享受门特病报销待遇。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根据病种、参保类型(职工/居民)有所不同。待遇资格并非永久有效,部分病种设有待遇享受期,期满后需重新认定。
三、 政策动态与保障重点
辽宁省及朝阳市的门特病政策处于持续优化中,体现了医保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病种范围的动态调整 近年来,政策不断将临床必需、费用较高、治疗周期长的疾病纳入保障。例如,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传染病的门诊治疗费用已被明确纳入保障范围,并优化了恶性肿瘤、透析等8个核心病种的认定标准。
经办服务的便民化 2025年,朝阳市出台了《朝阳市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旨在规范和简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体验。除少数特殊病种外,已逐步取消门特病定点治疗医院的限制,方便患者就近就医。
与多层次医疗保障的衔接门特病政策是基本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支付后的高额费用还可通过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2025年,朝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000元,困难群体标准更低,形成了梯次减负的保障网。
对于长期受慢性病或重大疾病困扰的患者而言,了解并申请门特病资格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关键一步。辽宁朝阳市执行的40种门特病目录,覆盖了从常见病到罕见病的广泛需求,配合清晰的认定标准和不断优化的经办服务,为参保群众构筑了一道坚实的健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