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并罹患广东省统一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内疾病者,均可申请特殊病种待遇。在2025年,广东揭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政策,只要参保人员经具备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纳入保障范围的特定疾病,并按规定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材料,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门诊报销待遇,无需额外户籍或居住年限限制,重点在于疾病种类是否在目录内及资料是否齐全。
一、申请资格的基本前提

参保状态要求
申请人必须处于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正常参保状态。中断缴费或未参保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医保待遇与参保状态直接挂钩,确保医疗保障体系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病种范围限定
所患疾病必须属于广东省统一公布的门诊特定病种目录。截至2025年,该目录涵盖69种疾病,分为两类:一类为重特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另一类为慢性病或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慢性乙型肝炎、肾病综合征、多发性硬化等)。揭阳市严格执行省级目录,不另行增减病种。诊断机构资质
疾病诊断必须由揭阳市具备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例如,揭阳市人民医院已新增多项病种的诊断与治疗资格。非定点机构或无认定资质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效。
二、申请流程与材料要求

申请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认定。线上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线下则需前往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申请。揭阳市医保部门鼓励线上办理以提升效率。必备材料清单
申请时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社保卡)、填写完整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以及近一年内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医学证据。材料不全将影响认定进度。医疗机构选定规则
认定通过后,参保人需选定不超过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特就诊机构,并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选定表》。选定后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以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三、待遇保障与病种分类对比

为便于公众理解不同病种的保障差异,下表对比两类门诊特定病种的核心特征:
对比维度 | 一类病种(重特大疾病) | 二类病种(慢性及长期治疗疾病) |
|---|---|---|
代表病种 |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 高血压、糖尿病、慢性乙型肝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 |
报销比例 | 通常较高,职工医保可达85%以上,居民医保约70%-75% | 相对略低,职工医保约75%-80%,居民医保约60%-65% |
年度支付限额 | 多数无封顶或限额较高(如恶性肿瘤放化疗) | 设有年度限额(如高血压约3000元/年) |
认定时效 | 通常即时生效,部分需专家复核 | 多数当天办理当天生效 |
用药范围 | 严格对应《广东省2025年版药品目录》中门特用药清单 | 同样受限于门特用药参考范围 |

四、特殊人群与注意事项
儿童与老年人适用性
儿童(如患血友病、癫痫等)和老年人(如患阿尔茨海默病、慢性心力衰竭等)只要符合病种目录和参保条件,均可申请,无年龄限制。政策设计注重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需求。异地参保人员处理
在揭阳长期居住但医保参保地在省外的人员,需按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办理,不能直接申请揭阳本地门特待遇。省内异地参保者可通过全省通办机制协调处理。动态调整机制
广东省医保部门每年评估病种目录和用药范围,2025年版药品目录已新增34种药品,进一步扩大治疗选择。参保人应关注政策更新,及时调整用药和就诊策略。
凡符合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并确诊患有广东省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内疾病的居民,均可通过规范流程申请特殊病种待遇,享受相应门诊报销政策。该制度旨在减轻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患者的长期医疗负担,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的精准性与可及性,参保人应主动了解自身权益,及时准备材料完成认定,以确保及时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