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嘉峪关市中医医院、酒钢医院
在2025年,甘肃嘉峪关市的参保人员如需办理门特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需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目前,嘉峪关市指定的门特病认定机构为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和酒钢医院。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病历资料,由这三家医院的专科医生进行审核评估,确认是否符合门特病病种范围及认定标准,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应的门诊报销待遇。

一、 门特病认定政策与病种范围
门特病是指临床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慢性或重大疾病。2025年,甘肃省统一规范了门特病的病种目录,嘉峪关市严格执行省级标准,确保待遇公平可及。

门特病病种目录 甘肃省将门特病分为多个类别,涵盖常见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嘉峪关市参保人员可申请的病种主要包括:
病种类别 具体病种示例 年度支付限额(参考) 慢性病 高血压(Ⅱ、Ⅲ级)、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000 - 3000元 重大慢性病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透析治疗 50000 - 100000元 其他特定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重性精神病 3000 - 8000元 注:具体病种及支付限额以医保部门最新文件为准,不同参保类型(职工/居民)待遇有别。
认定标准 门特病认定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医学资料。认定标准严格依据临床指南,确保门特病资格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政策衔接 2025年,甘肃省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门特病待遇与普通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有效衔接,避免重复报销,保障基金安全。
二、 认定流程与所需材料

办理门特病认定需遵循标准化流程,确保高效便捷。
就诊申请 参保人员需前往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嘉峪关市中医医院或酒钢医院的医保办或指定科室提出申请,由专科医生进行初审。
材料提交 需准备以下材料:
-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有效身份证件;
- 近期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 与申报病种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
- 《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申请表》(由认定医院提供)。
专家评审与结果告知 医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一般在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通过后,信息将录入医保系统,参保人可通过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状态。

三、 待遇享受与日常管理
成功认定后,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享受门特病门诊报销待遇。
就医结算 就医时出示医保凭证,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垫付全部费用再报销。
复审机制 部分病种设有有效期,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通常为3年,期满后需提供近期资料进行复审,确保病情持续符合标准。
异地就医 已办理异地安置的门特病患者,可在备案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建议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嘉峪关市参保人员办理门特病的流程日益便捷,定点医疗机构的专业认定和联网结算的普及,极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和跑腿麻烦。参保人员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及时办理认定,规范就医,让门特病保障政策真正惠及需要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