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内的参保患者,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门特待遇。
在2025年广西玉林,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人员,经临床诊断确诊患有自治区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简称“门特”)病种,并达到相应病种的认定标准,即可按规定申请门特资格认定,获批后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特报销待遇。该政策旨在减轻长期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基本医保对重大慢病的保障能力。

一、申请门特的基本条件
参保身份要求
申请人必须为广西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保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和职工医保参保人。中断缴费或未参保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病种范围限制
仅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现行文件(如桂医保规〔2022〕2号)明确列出的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常见病种包括: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临床诊断与材料要求
需提供近两年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检查检验报告、诊断证明等,证明病情符合该病种的认定标准。部分病种还需提供特定指标(如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指标等)作为佐证。

二、门特病种分类与待遇差异
广西将38种门特病种按费用负担和治疗周期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类在报销比例、年度限额和认定流程上存在差异:

分类 | 代表病种 |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是否需专家评审 |
|---|---|---|---|---|
甲类 | 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 | 70%–85% | 80%–90% | 是 |
乙类 | 高血压(高危)、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 | 60%–70% | 70%–80% | 否(部分可直接认定) |

注:具体比例根据玉林市2025年医保政策微调,以当地医保部门公布为准。
三、申请流程与办理方式
线上申请
可通过“广西医保”APP、“玉林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材料,包括《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身份证、社保卡、病历资料等。线下申请
携带完整材料至玉林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门特认定医院窗口办理。部分医院提供“一站式”认定服务,即诊即申。认定与生效
乙类病种通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甲类病种需组织专家评审,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认定通过后,待遇自认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般为1–3年,到期需重新评估。
四、异地参保人员注意事项
玉林市户籍但在外地参保的居民,不能在玉林申请门特待遇,须回参保地办理。反之,外地户籍但在玉林参保者,可按本地政策申请。若需异地就医使用门特待遇,须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备案地的门特定点医院就诊方可直接结算。
凡符合病种范围、参保状态正常、材料真实齐全的玉林医保参保人,均可依法依规申请门特资格,享受更高水平的门诊医疗保障。政策设计兼顾公平性与精准性,既覆盖常见慢病,也重点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体现基本医保对长期健康风险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