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种
2025年,甘肃兰州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的病种共计68种,分为Ⅰ类和Ⅱ类两大类别进行管理。其中,Ⅰ类病种为全省统一实施的63种疾病,覆盖范围广、认定标准一致;Ⅱ类病种则由兰州市结合本地地理环境、气候特征、疾病发病率及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额外纳入5种地方性高发或特殊疾病,以更精准地满足本地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一、病种类别与管理方式
Ⅰ类病种:全省统一覆盖,标准一致
该类别包含63种慢性病或特殊疾病,由甘肃省统一制定认定标准和待遇政策,兰州市严格执行。这些病种涵盖心脑血管、内分泌代谢、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等多个领域,确保全省参保人员享有基础性、一致性的慢特病保障。Ⅱ类病种:兰州本地补充,精准施策
在全省统一病种基础上,兰州市根据实际情况增设5种Ⅱ类病种,主要包括女性盆腔炎(慢性)等具有地域高发特征的疾病。此类病种的认定和待遇由兰州市医保部门制定细则,体现因地制宜、精准保障的政策导向。多病种申报与待遇叠加规则
参保人员若同时患有多种慢特病,最多可同时申办两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两个病种中较高者的标准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以合理提升多重慢病患者的保障水平。

二、主要病种分类与典型代表
为便于公众理解,以下按系统分类列举部分代表性病种(完整目录以医保部门公布为准):

系统分类 | Ⅰ类病种(部分) | Ⅱ类病种(兰州特有) |
|---|---|---|
心脑血管系统 | 高血压(Ⅲ期及以上)、冠心病、脑卒中后遗症、慢性心力衰竭 | — |
内分泌代谢 | 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 |
呼吸系统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 | — |
消化系统 | 肝硬化(失代偿期)、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 — |
神经系统 | 帕金森病、癫痫、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 | — |
免疫与结缔组织 | 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 | — |
恶性肿瘤 | 各类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等) | — |
精神类疾病 |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重度)、焦虑症(伴躯体症状) | — |
其他 | 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 女性盆腔炎(慢性)等4种 |

注:Ⅱ类病种共5种,除女性盆腔炎(慢性)外,其余病种由兰州市医保局根据年度评估动态调整。
三、申请与待遇保障要点
认定机构与流程
兰州市已指定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特病认定单位,参保人需在这些机构完成临床诊断、资料提交和专家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用药与报销范围
门诊慢特病用药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包括谈判药品在内的相关治疗药物按规定纳入报销。超出目录或非治疗必需的药品不予支付。待遇水平与支付限额
不同病种设有差异化年度支付限额,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报销比例一般在70%–90%之间,具体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居民)、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严重程度确定。
参保人员在了解自身病情是否属于68种门诊慢特病范围后,应及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以确保享受医保基金对长期门诊治疗费用的持续支持。政策设计兼顾公平性与地方适应性,既落实全省统一要求,又回应兰州本地健康需求,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