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种全省统一病种 + 若干地方增补病种
2025年,河南省濮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参保人员可申请的病种分为两大类:Ⅰ类为全省统一纳入保障范围的63个病种,覆盖了绝大多数常见的、需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病和重大疾病;Ⅱ类则由濮阳市根据本地地理环境、气候特征、疾病谱及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级目录基础上进行适当增补,以更精准地满足本地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一、门诊慢特病的基本构成与分类
全省统一的Ⅰ类病种(63种) 河南省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行全省统一管理,首批纳入的63个病种构成了保障的核心。这些病种普遍具有病程长、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等特点,将其纳入门诊报销范围,能有效减轻患者经济压力。该目录是动态调整的,未来可能根据国家政策和省内实际情况进行扩充。
濮阳市增补的Ⅱ类病种 在严格执行省级目录的基础上,濮阳市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增加Ⅱ类病种。这类病种的选择极具地方特色,旨在解决本地高发或特殊的健康问题。例如,某些与当地环境或生活习惯密切相关的疾病可能会被纳入。具体的Ⅱ类病种名单需以濮阳市医疗保障局当年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病种类别对比与保障意义 两类病种共同构成了濮阳市完整的门诊慢特病保障体系,其差异和联系如下表所示:
对比维度
Ⅰ类病种 (全省统一)
Ⅱ类病种 (濮阳增补)
制定主体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病种数量
63种
动态调整,数量不定
选择依据
全省疾病负担、临床诊疗规范、医保基金可持续性
本地发病率、地理气候、基金承受力、特殊健康需求
典型病种举例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血友病等
可能包括地方高发的风湿免疫性疾病、特定职业病或女性盆腔炎性疾病后遗症等
待遇水平
全省有统一的待遇指导线
在省级框架内,由市级确定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

二、常见可申请病种详解
重大器官与系统性疾病 此类疾病通常病情严重,治疗复杂且费用高昂。恶性肿瘤(含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等)、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均在此列。将这些病种纳入保障,是医保制度“保大病、保重病”原则的直接体现。
慢性代谢与心脑血管疾病 这些是中老年人群中的高发病,需要终身管理和用药。糖尿病(伴有并发症)、高血压(Ⅲ期及以上)、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后遗症(偏瘫、失语等)等都属于典型的门诊慢特病。通过门诊报销,能显著降低患者的长期用药和检查成本。
自身免疫与罕见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部分罕见病,因其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特效药价格昂贵,也被纳入保障范围,体现了医保对特殊群体的关怀。

三、申请流程与待遇享受
资格认定 参保人需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近一年内在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向指定的门诊慢特病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经专家审核符合条件后,即可获得相应病种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
就医与结算 获得资格后,患者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符合规定的药品、检查、治疗费用可直接通过医保系统即时结算。部分门诊慢特病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极大方便了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
待遇标准 报销待遇通常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同病种、不同医保类型(职工/居民)的待遇标准有所不同。总体而言,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远高于普通门诊,旨在切实减轻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对于濮阳市的参保居民而言,了解并善用门诊慢特病政策至关重要。该政策通过将63种全省统一病种与地方增补病种相结合,构建了一张覆盖广泛、层次分明的门诊保障网络,有效缓解了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经济压力,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挥“减震器”和“安全网”作用的关键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