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种疾病可在 2025 年云南昆明申请门诊特殊病(门特) 待遇。2025 年昆明市将 30 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涵盖新增罕见病、原有重大疾病及从慢性病调整而来的病种,覆盖恶性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多个领域,参保人确诊相关疾病后按规定申请备案,即可享受相应医保报销待遇。
一、2025 年昆明市门诊特殊病(门特)病种明细
1. 病种分类及具体名录
昆明市 2025 年门特病种根据纳入时间和类型分为新增病种、原有病种、调整病种三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 病种分类 | 具体包含疾病 |
|---|---|
| 新增病种 | 克罗恩病、肌萎缩侧索硬化(渐冻症)、特发性肺纤维化(IPF)、多发性硬化、特发性炎性肌病(含皮肌炎、抗合成酶综合征等亚型) |
| 原有病种 |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含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含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含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亚型)、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多药肺结核、脊髓性肌萎缩症、普拉达 - 威利综合征、特纳综合征、儿童中枢性性早熟、肝豆状核变性、视神经脊髓炎、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
| 调整自慢性病 | 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含间质性肺疾病) |
二、门诊特殊病(门特)医保待遇标准
1.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不同门特病种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存在差异,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 无起付标准病种:慢性肾功能衰竭、重性精神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90% 。
- 有起付标准病种:其余 28 种门特病种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1200 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0% 。
2. 支付限额规则
门特相关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与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不单独设置病种支付限额,具体限额以当年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准。
三、门诊特殊病(门特)核心注意事项
1. 费用报销范围
门特门诊药费及诊疗费用报销限于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与该病种治疗直接相关的项目,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
2. 参保类型适配性
该门特病种目录及待遇标准适用于昆明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参保类型限制。
2025 年昆明市 30 种门诊特殊病的保障政策,既涵盖了群众关注度高的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重大疾病,也纳入了克罗恩病、渐冻症等罕见病,通过差异化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为不同病种患者提供精准保障,参保人确诊相关疾病后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减轻门诊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