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mmol/L在多数情形下不属于糖尿病;是否为妊娠期糖尿病取决于测量时间与诊断阈值:若为餐后任意时间测得,通常仍在可接受范围;若为空腹测得,则已达到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界值,需要进一步评估与处理。
如何判断5.8 mmol/L的意义

- 明确测量时点:区分空腹(至少8小时未进食)、餐后1小时、餐后2小时或随机血糖。不同时间点对应不同阈值。
- 对照诊断标准:在孕24–28周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任一达到阈值即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若空腹血糖≥7.0 mmol/L或随机血糖≥11.1 mmol/L(伴典型症状或复测确认),属于显性糖尿病/糖尿病合并妊娠。
- 理解“控制目标”与“诊断阈值”的差异:临床管理常建议更严格的控制目标(如餐后2小时<6.7 mmol/L),但这不同于诊断阈值,不能混用。
关键血糖阈值与诊断对照

| 指标 | 诊断阈值或常见范围 | 说明 |
|---|---|---|
| 空腹血糖(FPG) | 诊断阈值:≥5.1 mmol/L;糖尿病合并妊娠:≥7.0 mmol/L | OGTT空腹;孕早期单次偏高不宜直接诊断GDM,需复查或结合OGTT |
| 1小时血糖(OGTT) | 诊断阈值:≥10.0 mmol/L | 75g OGTT第1小时 |
| 2小时血糖(OGTT) | 诊断阈值:≥8.5 mmol/L;糖尿病合并妊娠:≥11.1 mmol/L | 75g OGTT第2小时 |
| 随机血糖 | 显性糖尿病:≥11.1 mmol/L(伴症状或复测确认) | 任意时间,不限定进食 |
| 糖化血红蛋白(HbA1c) | 糖尿病合并妊娠:≥6.5%(NGSP/DCCT标准化) | 可作为合并妊娠诊断依据之一 |
| 孕期“理想”控制目标 | 空腹:<5.1 mmol/L;餐后1小时:<7.8 mmol/L;餐后2小时:<6.7 mmol/L | 管理目标,严于诊断阈值,用于日常控糖参考 |
| 非孕人群常用诊断阈值 | 空腹:≥7.0 mmol/L;餐后2小时:≥11.1 mmol/L | 与孕期标准不同,避免混用 |
| 50g葡萄糖筛查(GCT)提示 | 1小时:≥10 mmol/L为异常,需行OGTT | 初筛阳性不等于确诊 |
| 注:阈值依据国家卫生行业标准 WS 331-2011及临床指南;控制目标为孕期常用管理参考。 |
自我监测与日常管理要点

- 监测频率与时间点:初诊或控制不稳阶段可每日7次(空腹、三餐后2小时、睡前、必要时夜间);达标后可逐步减少至4次(空腹+三餐后2小时)。使用家用血糖仪,记录饮食与活动。
- 饮食结构与总量:减少高糖/精制碳水与含糖饮料,合理分配三餐与加餐,优先选择全谷物、杂豆、蔬菜、优质蛋白;水果限量、分散食用,避免暴饮暴食。
- 运动与作息:在医生允许前提下,进行中等强度活动(如步行、孕妇瑜伽),每次20–30分钟、每周≥5天;规律作息,管理体重增长。
- 何时尽快就医:出现多饮、多尿、体重不升反降、反复阴道感染等;或在规范饮食运动后,多次测得空腹>5.1 mmol/L、餐后2小时>6.7 mmol/L;产检提示胎儿偏大/羊水过多等。
对大多数孕妇而言,下午测得5.8 mmol/L若属于餐后读数,通常不代表糖尿病;只有在空腹状态达到或超过5.1 mmol/L时才满足妊娠期糖尿病诊断阈值,需按规范完成OGTT与随访管理。把握测量时点、对照正确阈值,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饮食、运动与必要的药物治疗,有助于将血糖维持在孕期目标范围,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