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待遇即时终止。
该手续是陵水参保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申请及材料,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停止门诊特殊病种(门特) 医疗待遇的规范流程,核心涵盖终止条件、办理流程、材料及后续影响等关键环节。
一、 门特待遇终止的核心条件
- 主动申请终止参保人因病情痊愈、治疗方案变更或其他个人原因,可自愿提出终止门特待遇的申请,申请需基于本人真实意愿并提交书面材料。
- 医保参保异常医保断缴次月起,门特待遇自动暂停,无法享受报销;若断缴后未按规定补缴或重新参保,待遇将依法终止。参保状态恢复后,需按新申请流程重新认定门特资格。
- 资格认定失效存在有效的门特病种审批信息是享受待遇的前提,若审批到期未延续、病种超出海南省门特目录范围,或经核查已无治疗需求,待遇将予以终止。
二、 办理流程及渠道
- 申请提交
- 线上渠道:通过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海南政务服务网等官方平台,按指引提交电子申请及材料扫描件。
- 线下渠道:携带纸质材料前往陵水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丽安路就业培训大楼新楼)现场提交申请。
- 材料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重点确认身份信息、参保状态及终止事由的合规性。材料不全或存疑时,参保人需在规定时限内补充证明或配合现场复核。审核周期通常为3-5 个工作日。
- 待遇终止与反馈审核通过后,医保系统即时更新参保人信息,门特待遇同步停止,不再对后续相关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审核结果将通过申请预留的联系方式或线上平台消息告知参保人。
三、 所需材料及渠道对比
| 项目 | 线上办理 | 线下办理 |
|---|---|---|
| 核心材料 | 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版;原门特认定材料扫描件;电子《门特待遇终止申请表》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原门特医疗证;纸质《门特待遇终止申请表》(需签字确认) |
| 办理地点 / 平台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海南医保小程序等 | 陵水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 |
| 办理时间 | 7×24 小时提交,审核按工作日处理 |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8:00 |
| 优势 | 无需跑腿,流程便捷,可随时查询进度 | 材料可现场核验,疑问可即时咨询 |
| 注意事项 | 确保电子材料清晰、信息准确 | 复印件需按要求准备,避免遗漏 |
四、 终止后的关键影响
- 报销权益停止待遇终止后,门特相关的药品、检查等费用均需全额自费,不再享受职工医保 85%-90%、居民医保 70%-80% 的报销比例及年度封顶线政策。
- 个人账户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内的结余资金可继续使用,仅限支付门诊药品费用及自费项目,如起付线、封顶线外的自付部分。
- 重新认定要求终止后若需再次享受门特待遇,须重新满足户籍、病种、医保三大条件,提交《海南省门特待遇申请表》等材料,按全新申请流程办理,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
参保人办理门特待遇终止手续前,应确认自身符合终止条件并备齐材料,可通过12333咨询热线了解细则;办理后需留意待遇终止时间及个人账户状态,若有重新认定需求,需及时按规定提交申请,以保障自身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