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种
截至2025年,河南省统一执行全省门诊慢特病(门特)病种目录,共涵盖68种疾病,商丘市作为河南省下辖地市,全面执行该省级目录,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申请认定并享受相应医保报销待遇。该目录在原有基础上大幅扩容,新增了包括类风湿关节炎、抑郁症等在内的多个病种,并优化了认定流程与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长期医疗负担。

一、门特病种范围与分类
省级统一目录的权威性
2025年,河南省将门诊慢特病病种由原来的49种扩容至68种,实现全省统一管理,商丘市不再单独设定地方目录,而是全面执行省级标准。此举旨在提升医保政策的公平性与可及性,确保各地参保人员享受一致的保障待遇。主要病种类别覆盖
68种门特病种覆盖多个系统疾病,主要包括:- 恶性肿瘤类: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 器官移植与免疫相关:如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心脑血管疾病:如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心力衰竭;
- 代谢与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含轻症)、甲状腺功能异常;
- 精神与神经系统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帕金森病;
- 呼吸与消化系统慢性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硬化;
- 风湿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病种认定与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需凭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医院提交认定申请。认定通过后,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相关门诊费用,无需先垫付再报销。

二、医保报销政策与待遇对比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差异
虽然病种目录统一,但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在报销比例、年度限额等方面存在差异。职工医保整体保障水平更高,尤其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80%左右,而居民医保约为75%左右。不同病种的报销限额设置
部分高费用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设有较高年度支付限额,而轻症慢病(如轻度高血压、糖尿病)则实行基础保障,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展
河南省已开通10种门特病种的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病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种病种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下表对比了不同类型参保人群在门特政策中的关键差异:
项目 | 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
执行病种数量 | 68种(全省统一) | 68种(全省统一)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 约80% | 约75% |
是否覆盖轻症高血压/糖尿病 | 是 | 是 |
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病种数 | 10种 | 10种 |
跨省直接结算病种数 | 5种(重症) | 5种(重症) |
年度支付限额 | 一般较高,部分病种无上限 | 设定明确限额,依病种而定 |

三、申请流程与服务优化
简化认定程序
商丘市已推行“全省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可在市内任一指定医院提交材料,部分病种支持“长处方”和“线上申请”,减少跑腿次数。多病种同时申请
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患者同时申请两种门特病种,尤其适用于共病(如糖尿病合并冠心病)人群,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基层医疗机构支持
为推动分级诊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病的门特待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即可享受,鼓励患者在基层首诊和长期管理。
参保人员在商丘市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应密切关注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认定标准与定点机构名单,及时提交规范材料,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基金对长期治疗费用的持续支持。随着医保制度不断完善,门特政策正朝着更公平、更便捷、更高效的方向发展,切实守护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