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保障范围
辽宁省内异地认定结果互认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申请
2025年辽宁辽阳门诊慢特病保障覆盖全省统一目录内的40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糖尿病合并症等。参保人需经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符合标准后,方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就医地直接申请认定,结果全省互认。
一、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
病种目录
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涵盖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糖尿病(合并症和并发症)、高血压(合并症)、耐药性结核病、丙型肝炎、艾滋病等40种疾病。白血病已合并至恶性肿瘤病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病种目录根据省医保局要求动态调整,现有未纳入目录的病种按“老人老办法”原则处理,已认定患者继续享受原待遇,但不再新增认定。
二、申请条件与认定标准
参保人员范围
辽宁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申请,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可在就医地直接认定,无需返回参保地。认定标准
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针对不同病种设置具体指标。例如:- 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
- 糖尿病合并症需符合并发症诊断标准;
- 丙型肝炎需检测病毒载量或基因分型。
待遇享受期
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分为长期、5年或3个月(如丙型肝炎)。期满后需再次申请认定,连续24个月未发生合规医疗费用的停止待遇资格。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
申请途径
参保人或代办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承担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就医地医疗机构直接办理。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或医保卡;
- 病历资料(如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用药记录等);
- 近期体检报告(部分病种需集中体检)。
认定时限
- 即时认定病种:3个工作日内办结;
- 月度/季度认定病种:按批次组织专家审核,次月或次季度享受待遇。
四、待遇保障范围
费用覆盖
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包括诊疗项目、药品及医用耗材,但医保单独结算的高值药品除外。新增艾滋病、结核病等4种传染病用药保障。支付比例与限额
-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按病种区分支付比例;
- 部分病种提高支付限额(如器官移植抗排异、丙型肝炎)。
异地就医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可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无需垫付。截至2025年10月,全省40个病种已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全覆盖。
门诊慢特病政策通过统一病种目录、优化认定流程和扩大异地结算范围,显著提升了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参保人需及时关注动态调整的认定标准,确保合规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