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广安门特病种增至62大类(含85亚类)
慢性病33种,特殊病29种
已认定人员无需重新申请
2025年四川广安门特病种范围大幅扩展,覆盖62大类共85亚类疾病,分为慢性病33种和特殊病29种。原已认定人员无需重新申请,待遇自动延续。省内异地认定结果互认,患者可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
一、门特病种分类及范围
- 慢性病(33种,含45亚类)
新增23种亚类,包括抑郁症、强迫症、器质性精神病、孤独症、血管性痴呆、焦虑症、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儿童注意力缺陷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痛风、前列腺增生、心肌病、支气管哮喘、青光眼、慢性心力衰竭、自身免疫性肝炎、特发性炎性肌病(皮肌炎和多肌炎)、慢性高原性心脏病、包虫病、慢性骨髓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 - 特殊病(29种,含40亚类)
新增11种亚类,涵盖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肺动脉高压、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神经脊髓炎、多发性硬化、天疱疮、脑瘫。
二、门特认定与管理
- 认定标准
统一以医学诊断为依据,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报告、病历及病情诊断证明书。 - 认定机构
下沉至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地认定,结果省内互认。 - 复审周期
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部分病种设置待遇有效期,期满需重新申请。
三、门特待遇与支付范围
- 待遇保障
职工和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一致,待遇水平合理确定,报销比例显著提高。 - 支付范围
限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已认定病种的门诊就医购药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方可报销。
2025年四川广安门特新政大幅扩展病种范围,简化认定流程,强化异地互认,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参保人员可结合自身病情,在定点医疗机构便捷办理门特认定,享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