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病医保覆盖22种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年度报销限额可达30万元。
辽宁省通过大病医保政策为居民提供高额医疗费用保障,重点针对治疗费用高、病程长的重大疾病。以下从病种范围、报销规则及特殊政策三方面详细说明:
一、覆盖病种范围
核心病种(12类):
-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 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需定期透析)
- 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扩展病种(10类,2023年新增):
病种类型 具体疾病示例 年治疗费用参考 心血管疾病 冠心病搭桥术、心肌梗死 8万-15万元 神经系统疾病 脑卒中后遗症、帕金森病 5万-12万元 罕见病 戈谢病、血友病 20万-50万元
二、报销规则与限额
- 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年度累计自付超1.5万元后触发报销,职工医保为1万元。
- 分段报销比例:
- 1.5万-5万元部分报60%
- 5万-10万元部分报70%
- 10万元以上报80%
- 封顶线: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30万元,贫困人口可上浮至35万元。
三、特殊群体政策
- 儿童病种: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心脏病等额外纳入儿童专项保障,报销比例提高10%。
- 精准扶贫对象: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起付线降低50%。
辽宁省通过动态调整大病医保目录,将戈谢病等罕见病逐步纳入,显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建议参保者关注年度政策更新,及时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以优化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