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种。
2025年,湖北黄冈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共有37种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范围,参保人员经认定后可在门诊享受相应医保报销待遇,涵盖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或长期慢性疾病,城乡居民医保对符合条件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并按病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一、特殊病种的覆盖范围与分类

基本病种构成
黄冈市依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准入标准(2025年)》,将特殊病种划分为重大疾病类、慢性病类与罕见病类三大类别,整体数量固定为37种。这些病种均具有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等特点,符合国家及省级医保政策对“门诊慢特病”的界定要求。具体病种举例
常见可申报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含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血友病、苯丙酮尿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需透析)、慢性重型肝炎、冠心病介入术后、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并发症等。部分病种如孤独症、心脏瓣膜置换术后也被纳入保障范围。病种准入动态调整机制
虽然2025年病种总数维持37种不变,但湖北省医保局保留根据临床诊疗进展和基金承受能力进行动态微调的权限。黄冈市作为地级市,无权自行增减病种,必须严格执行省级目录。
二、申报与认定流程

申报资格与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须为参加黄冈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且所患疾病在37种目录内。所需材料包括:《黄冈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近三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等)。认定方式
对于诊断明确、标准清晰的病种(如已行器官移植、确诊血友病),可实行备案制直接认定;对于需综合评估的病种(如慢性肝炎、糖尿病并发症),则需经医保指定专家评审后确认。待遇生效与使用
认定通过后,参保人可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特殊病种待遇,无需重复住院即可报销相关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自2025年7月1日起,所有门诊慢特病用药须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纸质处方不再受理。
三、医保待遇与报销标准对比

下表对比了黄冈市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在特殊病种门诊待遇上的主要差异:
项目 | 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
起付标准 | 多数病种无起付线 | 全部37种病种均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80%–90%(依病种和医院等级) | 统一为70% |
年度支付限额 | 按病种设定,普遍高于居民医保(如恶性肿瘤可达5万元/年) | 按病种设定,额度相对较低(如高血压并发症为3000元/年) |
用药范围 | 可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品 | 同样可使用,但需符合电子处方要求 |
申报频次 | 每年可申报一次,部分重症可加急 | 同职工医保 |

四、政策执行与便民服务
药品保障强化
2025年,黄冈市进一步扩大慢病常用药品目录,将237种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较以往增加89种,并推行“长处方”制度,经医生评估后可一次性开具最长12周用量,减少患者频繁就诊负担。数字化管理升级
依托全省医保信息平台,黄冈已全面启用电子病历调阅、线上申报、智能审核等功能,提升认定效率。医保电子处方成为慢特病用药的唯一合法凭证,确保用药安全与基金规范使用。基金风险控制机制
医保部门对慢特病基金支出实行总额预算与病种分值测算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确保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避免过度医疗与资源浪费。
2025年湖北黄冈的特殊病种政策在保持37种病种目录稳定的基础上,通过简化认定流程、提升报销比例、扩大药品覆盖、推进电子化管理等措施,切实减轻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医疗负担,体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参保群众只需按规范提交材料并通过认定,即可享受相应门诊保障待遇。